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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溢光电: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公告编号:2024-015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唐英敏女士、唐庆年先生、唐嘉盛先生、张百哲先生、庄鼎鼎先生、谢景云女士、吴克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高术峰先生、陈建惠先生、王漪先生、许建笙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高术峰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高术峰先生、陈建惠先生、王漪先生、许建笙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独立董事任前培训证明。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对四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充分了解的基础上,未发现其中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能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况,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其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唐慧芬女士、余庆兵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将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仍将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监事职责。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届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向第九届董事会各位董事、第九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7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唐英敏,女,1959年出生,中国香港籍,硕士。唐英敏女士企业管理经验丰富,历任多家企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曾任加州Cashmere House, Inc.财务总裁,美维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副主席、财务总裁,迅达科技企业(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总经理,光膜(香港)有限公司财务总裁;2003年1月起担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豪商国际有限公司董事、行政总裁,苏锡光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光膜(香港)有限公司及常裕光电(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合肥清溢光电有限公司、佛山清溢微电子有限公司、深圳清溢微电子有限公司、新余常裕科技有限公司及佛山清溢光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唐英敏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截至本公告日,唐英敏女士与公司另一实际控制人唐英年先生通过控制光膜(香港)有限公司100%股权共同控制公司

60.19%股份,唐英敏女士与唐英年先生系兄妹关系,与唐庆年先生系姐弟关系,与唐嘉盛先生系姑侄关系,在公司控股股东光膜(香港)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并在在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唐英年先生控制的企业担任董事,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唐英敏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唐庆年,男,1961年出生,中国香港籍,硕士学位。现任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光膜(香港)有限公司、高基投资有限公司、Allied Business Limited、凌智有限公司、气派音响有限公司、PHASE Entertainment Limited、Viola Sound

Technology Limited、Maisonette Investments Limited、伟华电子有限公司、Su SihDevelopments Limited、高柏创新(香港)有限公司、MTG Laminate (BVI) Limited、Top Mix Investments Limited、优博有限公司、无锡翔英创投有限公司、上海君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香港江苏社团总会有限公司、香港检验服务有限公司、香港标准及检定中心有限公司、无锡旅港同乡会有限公司、东莞标检产品检测有限公司、香港认证中心有限公司、苏州生益科技有限公司、江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及Shining Ace Developments Limited董事。并于2022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日,唐庆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唐英年先生为兄弟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唐英敏女士为姐弟关系,与唐嘉盛先生为叔侄关系。在公司控股股东光膜(香港)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及在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唐英年先生控制的企业担任董事,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唐嘉盛,男,1988年出生,中国香港籍,学士学位。曾任里昂证券集团 - 中国消费者团队研究助理,东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蓝十字(亚太)保险有限公司及Blue Care JV (BVI) Holdings Limited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半岛针织厂有限公司、宾宁针织有限公司、半岛保险有限公司、半岛地产有限公司、苏锡企业有限公司、苏锡(英属处女岛)有限公司、Eagle Joyful Limited、Eagle Peaceful Limited、EaglePowerful Limited、Eagle Wonderful Limited、Peninsular Holdings Limited、PeninsularDevelopments Limited、Peninsular Loyalty Limited、Peninsular Crystal Limited及Peninsular Concord Limited董事,伟华电子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香港江苏社团总会有限公司副会长及无锡旅港同乡会有限公司常务副会长,佛山清溢微电子有

限公司、深圳清溢微电子有限公司、佛山清溢光电有限公司及新余常裕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日,唐嘉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唐英年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唐英敏女士为姑侄关系,与唐庆年先生为叔侄关系,在实际控制人之一唐英年先生控制的企业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百哲,男,194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清华大学高级工程师。曾在清华大学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曾担任北京清华液晶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清华液晶材料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清华液晶电光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北京永生华清液晶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新世纪玮特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清大天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从1997年8月起在公司担任董事,并于2009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张百哲先生是国内液晶技术专家,曾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省长特别奖等荣誉。截至本公告日,张百哲先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3.75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庄鼎鼎,1973年出生,中国香港籍。工商管理硕士,CFA、CQF。曾任美国保险公司AEGON旗下结构性资产担任产品发展/资产管理董事、荷兰ING银行(香港及上海分行)董事总经理;现任苏锡企业有限公司及伟华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首席投资官,光膜(香港)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Eagle Joyful Limited、Eagle Peaceful Limited、Eagle Powerful Limited、Eagle Wonderful Limited、FrontierLink International Limited、OSEL Limited、盈顺(香港)有限公司、无锡翔英创投有限公司、常裕光电(香港)有限公司及豪商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锡光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均灏(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及上海君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23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庄鼎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担任董事总经理兼首席投资官、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及董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谢景云,女,1980年出生,中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2003年7月至2004年3月,任广东省轻工业品进出口集团总裁办公室企划;2004年4月至2006年4月,任广东省外经贸厅贸管处科员;2006年4月至2008年12月任广东合捷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广东广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8年12月至2023年8月,历任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主管,主管,资本运营部主管,助理部长,副部长,部长,投资与资本运营部部长,运营管理中心总经理、运营管理高级总监;现任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本投资高

级总监、资本投资中心总经理,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兴发铝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广新新兴产业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日,谢景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克强,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曾任深圳生益快捷电路有限公司会计;1998年7月进入公司工作,历任公司会计、财务主管、经营管理部副经理、经营管理部经理、财务总监、财务副总裁、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合肥清溢光电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合肥清溢光电有限公司、佛山清溢光电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2013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裁(即财务负责人),2015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23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吴克强先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69.25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高术峰,男,197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曾任内蒙古河套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员、审计员、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审计部经理;现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合伙人,深圳市汇天下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高术峰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建惠,男,197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2005年7月至今担任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2021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建惠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许建笙,男,1987年出生,中国香港籍,硕士学位,城市土地学院会员。曾任加皇投资理财有限公司副总监及EAS West,LP营销发展经理。现任中建管理有限公司业务发展经理。2022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许建笙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任前培训证明,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漪,男,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日本东北大学,信息技术专业,获得博士学位。曾是甘肃省灵台县梁源公社知识青年。曾任兰州师范专科学校助教,西北师范大学助教、讲师,北京大学副教授。1992年3月至1995年3月在日本电气通信大学作为访问学者进行科学研究。现任北京大学集成电路学院教授。曾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广东省科学技术二等奖,2022年获教育部科学技术发明一等奖。2021年10月至今担任烟台正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9月至今担任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漪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监事候选人简历

唐慧芬,女,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历任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员、助理会计师、财务部主管、财务部总管、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财务部高级经理、财务总监、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吉安生益电子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月至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唐慧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余庆兵,男,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曾在湖南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任教;曾任深圳金融早报社编辑、深圳市工商局公务员、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5年1月至2021年5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余庆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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