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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华有线: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00037 证券简称:歌华有线 公告编号:临2024-005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上午10:30在公司七层第二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5人,实到4人。公司监事方丽女士因其他原因未能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监事于铁静女士代为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主席宋文玉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投票表决,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与《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分析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股东推荐,公司监事会审核,同意提名宋文玉女士、齐斌先生、桂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监事任期三年,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将与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之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将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职。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明确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季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议案表决情况如下: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上述决议的第一、二、三、四、九、十、十一项内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

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宋文玉女士,1974年6月生,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产业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广电移动网络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曾担任财政部教科文司综合处副处长、文化处副处长、处长,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副司长级)。

齐斌先生,1980年12月生,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监事,北京有线全天电视购物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北京广播电视台运营管理部科长。曾在北京电视台经营管理部任职。

桂宏先生,1969年1月生,大学学历。现任本公司董事,北京歌华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主任、北京北广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财务审计处二级调研员,北京歌华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三位监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最近三年不存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处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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