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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阿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洋)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迪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人李洋作为迪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谨慎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洋,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博士学历,长江商学院副教授。自2020年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360鲁大师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域智慧供应链(上海)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及新天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兼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4次,其中现场出席0次,以通讯方式出席4次,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发生。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会前认真审阅各项议案的基础上,会上积极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慎重地投出了赞成票,并对相关议案提出可行性建议,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股东大会2次,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本人作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职责,报告期内,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和《关于制定公司<环境、社会与治理制度>的议案》,积极推动了公司落实和健全清晰的可持续发展目标,进一步优化ESG治理结构,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

2、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共组织召开了2次会议,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对补选的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聘任的总经理(总裁)候选人进行了认真、严格的资格审核,相关人员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必须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本人切实履行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2月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随着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确定和执行,本人将按要求在2024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三)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了解公司情况,认真审阅历次董事会的议案内容,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

着客观、公正的立场,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

序号会议届次会议日期发表意见事项意见类型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04月26日1.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事前认可意见
2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04月26日1.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对外担保情况。独立意见
3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08月25日1.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对外担保情况; 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独立意见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到公司及门店考察,还通过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不定期进行沟通,积极关注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珠宝行业发展趋势、消费品牌市场等外部环境变化,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运用本人专业知识,着重在企业品牌塑造和市场推广等方面给予公司意见和意见,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充分向本人提供相关会议资料和信息,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本人的履职提

供了充分的支持和保障。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积极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并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时掌握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开展情况,对涉及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本人积极进行核实,并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和业绩说明会,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及时了解中小股东关注的事项,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本人自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以来,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范性文件及相关制度,报告期内参加了保荐机构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培训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后续教育培训,通过培训及时掌握最新的监管政策和监管方向,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公司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审查了补选的非独立董事人选和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或高管的条件,具备了与其拟任职务要求相适应的能力和职业素质,未发现候选人有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管的情形。

(五)其他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重点关注事项: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水平,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2024年,本人将继续秉承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持续关注公司的运营动态,及时提供专业建议,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好独立董事的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李洋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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