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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阿股份: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2024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迪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2024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迪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2024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957,568.4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00,096,158.65元。根据《公司法》及《迪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已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2023年度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408,207,801.55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46,144,024.77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在充分考虑现金流状况,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且本着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400,0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5.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00,005,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如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的,公司综合考虑了发展规划、现金流状况以及投资者回报水平等因素,本次现金分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与公司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该预案具备合法、合规、合理性。

三、2024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具体情况

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2024年中期分红规划。具体如下:

1、中期利润分配形式:现金分红。

2、中期利润分配条件:(1)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中期利润分配实施后公司现金流仍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3、中期利润分配上限:现金分红总额不超过公司2024年上半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

2024年中期分红规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后,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四、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2024年中期分红规划是在保证公司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的,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规划、现金流状况以及投资者回报水平等因素,与公司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2024年中期分红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兼顾了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2024年中期分红规划,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2024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2024年中期分红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及中长期发展规划,且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2024年中期分红规划,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1、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2024年中期分红规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2024年中期分红规划披露前,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备案工作,同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迪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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