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公司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66名、注册会计师337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73人。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在2023年度履职过程中,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及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积极与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层和财务、审计部门等进行沟通,确保了审计工作顺
利完成。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相关工作,出具了审计报告,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