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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华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人”)作为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华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英华特2023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49号),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63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1.39元,共计募集资金75,183.57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588.5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8,595.0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剩余保荐承销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950.3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5,644.7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5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A65,644.73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
利息收入净额B2-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17,406.42
利息收入净额C2533.98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17,406.42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533.98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48,772.29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注1)F49,233.91
差异(注2)G=E-F-461.63

注1: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包含募集资金银行账户期末余额40,533.91万元和购买理财产品期末余额8,700.00万元。注2:差异系:(1)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转出的发行费用

442.45万元;(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支付的发行相关印花税16.42万元;(3)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费用2.76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

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5个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7506012200062032513,278,520.82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51659200001396257,604,708.77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注1)512905176710655282,965.97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注2)8909007880100001080525,610.25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东南开发区支行(注3)492379407708134,147,339.59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
合计(注4)-405,339,145.40-

注1: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其下级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2: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其下级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3: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其下级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东南开发区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4:除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外,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余额为8,700.00万元,明细详见“三、(一)、4、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募投项目“新建年产50万台涡旋压缩机项目”实施地点:常熟高新区黄浦江路以北、银通路以西。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183.7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42.45万元置换已从自有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上述预先投入事项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8873号)。

4、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2,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即任意时点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并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期购买及赎回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如下:

受托方产品名称购买金额起止日期预计年化 收益率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是否赎回期末余额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位结构性存款2375476,300.002023年08月21日至2023年09月26日1.00%或3.05%-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2540期定制结构性存款25,500.002023年08月21日至2023年12月29日1.7%或2.73%或2.8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结构性存款3,000.002023年08月31日至2023年11月30日1.48%或2.90%或3.1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结构性存款2,000.002023年09月22日至2023年10月23日1.48%或2.40%或2.60%-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位结构性存款2376495,500.00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2月27日1.00%,2.8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结构性存款2,000.002023年10月30日至2024年01月30日1.48%或2.90%或3.10%2,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结构性存款3,000.002023年12月12日至2024年01月12日1.48%或2.90%或3.10%3,000.00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位结构性存款72023079093,700.00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04月01日1.00%或2.85%3,700.00
合计-51,000.00---8,700.00

5、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644.73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12,778.73万元。2023年7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人民币3,8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流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74%,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有序用于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鉴证,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3190号),认为:英华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英华特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英华特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披露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以下无正文)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5,644.7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7,406.4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7,406.4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 (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新建年产50万台涡旋压缩机项目17,360.0017,360.0012,398.7312,398.7371.422024-12-31不适用不适用
新建涡旋压缩机及配套零部件的研发、信息化及产业化项目30,506.0030,506.00---2026-12-31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5,000.005,000.005,007.695,007.69100.15 (注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52,866.0052,866.0017,406.4217,406.4232.93
超募资金投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800.003,8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尚未明确用途的超募资金8,978.738,978.73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12,778.7312,778.73---
合计65,644.7365,644.7317,406.4217,406.4226.5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超募资金:12,778.73万元。2023年7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人民币3,8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流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74%,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2之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3之说明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4之说明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有序用于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注1: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入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差异系募集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陈菲 谢佼杏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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