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符合公司治理结构的有关要求,已建立了较为完善、有效的包括财务制度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制度在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较有效的实施,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
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