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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溪股份:关于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2024-021)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可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滚动投资。

? 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已经公司八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八届十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根据公司现金流量状况及经营性资金需求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建议公司在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投资理财产品,以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与效益。有关情况如下:

一、公司自有资金情况

综合考虑未来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需求、经营性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及其他资金筹措与使用计划安排情况,公司自有资金较为充裕,期间约有10亿元大额资金处于阶段性闲置状态。

二、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

(一)投资品种

严格控制投资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一年以内、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

(二)投资额度与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可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滚动投资。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投资高风险证券和购买高风险的理财产品。

(三)实施方式:

建议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的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通过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披露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及其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决策程序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八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和八届十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后生效。

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在不影响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上述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的一年内,公司可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滚动投资。

四、公司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余额

2023年度,公司滚动投资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约3.08%。截止2024年4月19日,公司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余额28,700万元,均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是在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资金需求并兼顾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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