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瑞医药”或“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运营情况,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并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本人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出发,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任期内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吴英华,女,197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历任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亚德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吴江华正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苏州欧福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因原任独立董事自2017年9月18日起任职,连续任职已届满六年,本人自2023年9月18日股东大会选举之日起担任博瑞医药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博瑞医药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具备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拥有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利用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从专业角度为公司决策提供意见。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了解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问询,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并及时进行回复。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本人就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和讨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本人对任期内召开的专门委员会、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吴英华 | 1 | 1 | 0 | 0 | 否 |
2、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
本年应参加会议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本年应参加会议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
吴英华 | 2 | 2 | 0 | 0 |
3、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 本年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 实际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吴英华 | 0 | 0 | 否 |
(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各种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并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情况,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及经验,为公司财务管理、风险管理等提供专业指导和建议,促使公司决策更为合理有效。我密切关注公司的财务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并就风险控制措施向董事会及管理层提出建议。
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及时向我提供所需的各项材料,如实回复我的询问,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对我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和纠正,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内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内部审计计划、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内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和会计师事务所间的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及进展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与义务。
2023年12月,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我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其中需要关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2023年度任职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学习与参加培训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学习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科创板监管直通车》专刊,了解最新的板块情况、监管规则、案例通报等,进一步加强对相关规则及独立董事履职要求的理解。
本人积极参与公司及监管机构组织举办的相关培训,并于2023年11月积极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2023年第5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并取得培训证明,进一步增强了任职的专业能力,提升了独立董事履职的有效性。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3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未发生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2023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2023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形。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3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3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3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情形。
(十)股权激励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勤勉地履行了各项职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优势,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核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并独立、审慎、客观地发表意见;同时积极关注公司发展情况,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及经验积累为公司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独立客观、勤勉尽责的职业精神,从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出发,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经验,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将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的具有建设性意义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吴英华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