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579 公司简称:克劳斯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China National Chemical Equipment
(Luxembourg) S.à.r.l.、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天华院(南京)智能制造
有限公司、南京三方化工设备监理有限公司、中化(福建)橡塑机械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 占比(%)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 100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 100 |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生产管理、关联交易、财务管理、税务管理、全面预算、合同管理、财务报告、内外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内容。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HSE管理、资金管理、成本费用管理、采购业务(含招投标)、销售业务、生产及存货管理、科技创新、信息化建设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相较以前年度调整如下: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指标和等级判定标准均有变化。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总资产 | 错报金额≥总资产的10% | 总资产的1%≤错报金额<重大缺陷标准 | 错报金额<总资产的1% |
营业收入 |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10% | 营业收入的1%≤错报金额<重大缺陷标准 |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1% |
说明: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发生由内部控制缺陷导致的以下事项: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外部监管机构认定企业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报告。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
重要缺陷 | 发生由内部控制缺陷导致的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员工发生较严重集体舞弊行为,且导致公司较为严重偏离整体控制目标。 外部监管机构认定企业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的监督部分内容无效。 |
一般缺陷 | 除前述重大、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说明: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资产损失 | 由内控缺陷造成的,损失金额超过2000万元,或在企业及社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或影响企业持续经营和发展能力的 | 由内控缺陷造成的,损失金额介于300万元及2000万元,或在企业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的 | 由内控缺陷造成的,损失金额小于300万元,且造成影响较小的 |
法律诉讼 | 由内控缺陷造成的,单起涉案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重大案件,或在企业及社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 由内控缺陷造成的,单起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但低于5000万元,或在企业造成一定不良影响 | 由内控缺陷造成的,单起涉案金额小于1000万元,且造成影响较小的 |
的,或影响企业持续经营和发展能力的 | 的 |
说明: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1、HSE影响,内部控制缺陷导致严重的生产安全事故或环境事件。 2、声誉影响,内部控制缺陷导致负面消息在全国各地流传,对企业声誉造成重大损害。 3、运营影响,内部控制缺陷导致无法全部达到营运目标或关键业绩指标,受到监管者处罚、法规惩罚或被罚款等给企业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缺乏民主决策程序或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决策失误。 4、其他影响,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且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整体控制目标。 |
重要缺陷 | 1、HSE影响,内部控制缺陷导致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或环境事件。 2、声誉影响,内部控制缺陷导致的负面消息在某些区域流传,对企业声誉造成较大损害。 3、运营影响,内部控制缺陷导致无法达到部分运营目标或关键业绩指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监管机构处罚对公司造成较大负面影响,违反民主决策程序或决策程序不科学很有可能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 4、其他影响,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重要业务制度控制不健全。 |
一般缺陷 | 除前述重大、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无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高度重视,要求相关单位及责任人限期落实整改措施,重点跟进采购管理、成本预算控制等方面采取的措施的实施情况,通过持续跟踪确保整改到位。公司建立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和审计监督的双重监督机制,内控缺陷风险可控。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建立并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2023年,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总体运行良好。2024年,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内部监督,保证各项经营活动正常运行,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张驰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