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二○二三年度
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目 录
页 次
一、
鉴证报告
1-3
二、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12
三、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 |
鉴证报告第1页
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C10351号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荻微公司”或“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希荻微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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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以下简称“《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及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4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1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3.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4,313.5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2,140.8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095号《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37,017,519.41元(包含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00,000,000.00元及募集资金其他转出金额35,548,000.00元),累计支付发行费用11,458,478.44元,补流账户结余利息累计转出32,499.13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25,460,760.1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621,009,649.92元(包含股份回购证券账户余额5,842.60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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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
1,244,057,386.80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金额
67,969,176.93
减:自有资金支付首次公开发行费用置换金额
-
减: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89,037,123.17
减: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00,000,000.00
减:累计至2023年
月
日募投项目实际支出金额
229,458,598.42减:累计至2023年
月
日支付发行费用金额
11,458,478.44
减:累计至2023年
月
日补流账户结余利息转出
32,499.13
减:累计至2023年
月
日使用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15,004,620.89减:累计至2023年
月
日募集资金其他转出金额(注
)
35,548,000.00加:累计至2023年
月
日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25,460,760.10等于:截至2023年
月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
621,009,649.92
其中: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
271,003,807.32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
350,000,000.00
股份回购证券账户余额
5,842.60注:
1.公司原定于2023年12月15日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5,548,000.00元向Halo Microelectronics
(Hong Kong) Co., Ltd.(以下简称“香港希荻微”)进行增资。在进行款项划转时,因财务人员操作失误,误将该等增资款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至香港希荻微账户中。公司已于2024年4月18日将全部资金及利息退回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详见本专项报告“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之说明。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运作》的规定,制定了《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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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分别在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里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佛山农商银行雅居乐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专户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开户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遵守履行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未出现影响协议履行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
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里水支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账户余额 | ||
80020000017618827 17,120,946.9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757901672410636 36,434,425.03佛山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居乐支行80020000017614902 193,562,095.6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757901672410818 1,935,468.90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757901672410821 1,179.92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0020000017617663已销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757901672410960 21,949,243.8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757901672410727 447.10
/ 271,003,807.32注:
1. 2023年1月,公司拟注销在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账号80020000017617663,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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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3年4月完成注销。
2. 2023年2月,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757901672410960用于存放超募资金,具
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三、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于 2023年9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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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同意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存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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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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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金融机构名称 |
产品类别 | 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年化收益率 | 截至报告期末是否完成赎回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益凭证 50,000,000.00 2023-02-06 2023-08-06 3.35% 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益凭证 50,000,000.00 2023-02-17 2024-08-09(注
)
1.80%-3.43% 否
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通知存款 130,000,000.00 2023-03-03 2023-4-10 2.10% 是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结构性存款 100,000,000.00 2023-03-15 2023-04-14 2.55% 是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结构性存款 40,000,000.00 2023-03-17 2023-04-17 2.75% 是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结构性存款 30,000,000.00 2023-05-19 2023-08-18 2.65% 是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结构性存款 150,000,000.00 2023-05-23 2023-05-31 2.40% 是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结构性存款 50,000,000.00 2023-05-23 2023-05-31 2.40% 是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结构性存款 5,000,000.00 2023-06-05 2023-07-27 2.55% 是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结构性存款 150,000,000.00 2023-06-05 2023-07-27 2.55% 是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益凭证 100,000,000.00 2023-07-19 2024-01-17 3.10% 否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益凭证 50,000,000.00 2023-08-08 2024-01-29 3.00% 否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结构性存款 50,000,000.00 2023-08-11 2023-09-28 2.55% 是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结构性存款 100,000,000.00 2023-08-14 2023-08-28 2.40% 是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结构性存款 100,000,000.00 2023-09-06 2023-10-09 2.35% 是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结构性存款 100,000,000.00 2023-10-17 2023-10-31 2.25% 是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结构性存款 100,000,000.00 2023-11-08 2023-11-29 2.25% 是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益凭证 50,000,000.00 2023-11-10 2024-01-10 2.30% 否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结构性存款 100,000,000.00 2023-12-06 2024-01-19 1.65%或2.40% 否注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收益凭证为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产品,存续期为2023年2月17日至2024年8月9日,在存续期内公司可随时向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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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申请提前终止该产品的全部或部分份额;注2:上表所列投资产品均为保本型理财产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350,0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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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9,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下简称“2023年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截至2023年6月19日,公司已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合计转出17,5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新的战略安排,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资金使用状况,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7月5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退回相关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取消2023 年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将上述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退回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退回相关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2023年7月18日,公司已将17,500.00万元退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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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部分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实施主体的基本户进行置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使用部分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资金12,712.24万元。
2.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31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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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4日和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58)。截至2023年10月13日,公司已完成回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11,000股,累计支付的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5,004,620.89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投项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 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因全资子公司香港希荻微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原定于2023年12月15日和2024年2月28日分别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5,548,000.00元和人民币72,110,000.00元向香港希荻微进行增资。在进行款项划转时,因财务人员操作失误,误将该等增资款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至香港希荻微账户中。截至2024年4月18日,公司已将全部资金人民币107,658,000.00元以及期间产生利息人民币1,088,412.60元退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报告期内,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已按《监管要求》及《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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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4年4月26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表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221,408,526.25
115,999,203.2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501,469,519.4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①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② |
-
① |
%
)④=②/①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一、承诺投资项目 |
高性能消费电子和通信设备电源管理芯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否167,156,600.00 167,156,600.00 167,156,600.00 70,271,915.83 152,904,925.12 -14,251,674.88 91.472024年 不适用 不适用 否新一代汽车及工业电源管理芯片研发项目
否 85,315,600.00 85,315,600.00 85,315,600.00 27,320,884.26 50,171,067.93 -35,144,532.07 58.81 2024年 不适用 不适用 否总部基地及前沿技术研发项目
否239,217,900.00 239,217,900.00 239,217,900.00 3,401,782.30 4,351,782.30 -234,866,117.70 1.822024年 不适用 不适用 否补充流动资金
否 90,000,000.00 90,000,000.00 90,000,000.00 0.00 90,000,000.00 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581,690,100.00 581,690,100.00 581,690,100.00 100,994,582.39 297,427,775.35 -284,262,324.65 51.13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超募资金投向 | |
否 不适用 190,000,000.00 190,000,000.00 0.00 189,037,123.17 -962,876.83 99.49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回购公司股份(注
)
否 不适用 15,004,620.89 15,004,620.89 15,004,620.89 15,004,620.89 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其他超募资金
否 不适用434,713,805.36 434,713,805.36 0.00 0.00 -434,713,805.36 0.00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超募资金小计 |
-
639,718,426.25 639,718,426.25 15,004,620.89 204,041,744.06 -435,676,682.19 31.90
不适用 | ||
合计 |
- - 1,221,408,526.25 1,221,408,526.25 115,999,203.28 501,469,519.41 -719,939,006.84 41.06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未发生重大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截至
年
12 |
月
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00 |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公司于 2023年1月3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
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本报告正文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结合公司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年
3 |
月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9,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 2023 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89,037,123.17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他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详见本报告正文三、(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2 |
年
月
29 |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部分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实施主体的基本户进行置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使用部分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资金12,712.24万元。
2、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31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截至2023年10月13日,公司已完成回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股,累计支付的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5,004,620.89 |
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公司未承诺募投项目的各年度末投入金额,故此处列示为调整后投资总额。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截至2023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转入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15,010,000.00元,实际累计已支付的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5,004,620.89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
费用),未使用部分5,842.60元(包含利息收入463.49元)尚在回购专用证券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