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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荻微: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4,184,639.6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75,006,871.86元。经董事会决议,因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且充分考虑到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期,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资金需求较大,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外部行业环境、公司经营现状以及资金需求情况,同时兼顾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而制定的,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稳健发展。监事会一致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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