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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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8,566,433.9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44,894,244.67元。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相关财税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母公司2023年度未实现盈利,因此,公司本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3,159,201,613.68元,其中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744,757,444.23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的原则是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的条件是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盈利,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事项。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
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及2023年度的盈利情况,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及2023年度的盈利情况,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