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145 证券简称:恒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总额为2,040.00万元,连同初始发行规模1,700万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13,600.00万元,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15,6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2,196.4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3,443.6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
项目 | 金额(元) |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156,400,000.00 | ||
发行费用 | 21,963,962.26 | ||
募集资金净额 | 134,436,037.74 | ||
二、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 2,274,112.85 | ||
三、募集资金使用 | 90,623,893.70 | ||
VOCs在线监测系统及核心传感器装配测试中心建设项目 | 57,983,984.73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2,639,908.97 | ||
四、募集资金余额 | 46,086,256.89 |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用以实施募投项目为人民币90,623,893.7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46,086,256.89元。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858.30万元;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共计人民币
475.59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共计1,333.89万元。
2021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1]100Z0394号《关于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因此,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尚未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信建投证券对恒合股份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七、会计师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出具了容诚专字[2024] 100Z0440号《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后附的北京恒合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北京恒合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备查文件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 | 134,436,037.74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348,293.8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0,623,893.7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 | 0%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VOCs在线监测系统及核心传感器装配测试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77,127,237.74 | 2,196,733.29 | 57,983,984.73 | 75.18% | 2025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57,308,800.00 | 6,151,560.52 | 32,639,908.97 | 56.95% | 2025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134,436,037.74 | 8,348,293.81 | 90,623,893.70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经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VOCs 在线监测系统及核心传感器装配测试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2024年2月29日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858.30万元;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共计人民币475.59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共计1,333.89万元。 2021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
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1]100Z0394号《关于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因此,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尚未置换情况。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 无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