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华钰矿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公司需变更公司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及通知的颁布和修订,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调整,具体如下: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公布了《解释第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由于上述《解释第17号》的发布,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解释第17号》规定的生效日期(即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四、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国家财政部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