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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钰矿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王聪、王瑞江以及非独立董事刘良坤,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王聪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基本信息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事项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4月20日(1)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4)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8)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9)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10)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1)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5月31日(1)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2)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塔铝金业提供担保展期的议案
3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8月20日(1)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4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10月25日(1)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2)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5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12月12日(1)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塔铝金业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行的外部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估,就财务审计工作与其进行了沟通和讨论,充分了解审计计划、审计发现的问

题和审计结果。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参与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认真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2、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其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审阅、检查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督促公司各部门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均按照证监会的相关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4、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结合最新的监管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和完善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和管理工作,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规定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全面细致地加强内部风险管控,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促进公司内部控制质量的持续提升。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财务部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有效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共同发挥监督功能,保证了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6、对公司关联交易等其他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为正常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

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本着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公司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保证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强化对公司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26日

报告人:王 聪(签字)

王瑞江(签字)

刘良坤(签字)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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