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为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对截至2024年3月31日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坏账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存货、应收款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并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管理层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固定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在以前年度已计提减值损失进行核销。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包含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变动 | 2024年3月31日 |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 ||||||
其中: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251,535.57 | -458,269.65 | 793,265.92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87,361,646.95 | -11,855,957.68 | 60,000.01 | 175,445,689.26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8,121,579.40 | 565,763.09 | 8,687,342.49 | |||
小计 | 196,734,761.92 | -11,748,464.24 | 60,000.01 | 184,926,297.67 | ||
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 ||||||
其中:合同资产(含其他非流动资产中的未到期质保金)减值损失 | 7,770,521.11 | -591,419.29 | 7,179,101.8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不含未到期质保金)减值损失 | 4,662,073.64 | -112,363.40 | 711,182.00 | 4,063,255.04 |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4,265,366.20 | 51,873.25 | 4,213,492.95 | |||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51,873.25 | 51,873.25 | ||||
商誉减值损失 | 22,959,982.11 | 22,959,982.11 | ||||
小计 | 39,709,816.31 | -591,419.29 | -112,363.40 | 763,055.25 | 38,467,705.17 | |
合计 | 236,444,578.23 | -12,339,883.53 | -52,363.39 | 763,055.25 | 223,394,002.84 |
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对公司部分无法收回的资产对应的减值进行了核销。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关确认标准及依据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相关内容。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减值损失将增加公司本期营业利润12,287,520.14元。本次核销、转销固定资产以及其他非流动资产在以前年度已计提减值损失,对本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上述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