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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鸿顺: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邢宝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邢宝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为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保证了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邢宝华,男,196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首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阳光壹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本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厉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未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厉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以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本人不存在影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姓名应出席(次)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缺席(次)
邢宝华101000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姓名应出席(次)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缺席(次)
邢宝华4400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姓名应出席(次)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缺席(次)
邢宝华1100

本公司董事会及各委员会召开之前,本人会仔细审阅本公司提前发送的会议材料,细致了解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获取充分信息,为会议决策做出必要的准备会议中,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提高本公司董事会及各委员会的决策水平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公司于 2023 年合计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已出席与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相关的董事会会议,均知悉须出席股东大会及了解股东意见。

2023 年度,根据本公司董事会审议事项,本人共发表独立意见8次,在充分沟通及讨论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及各委员会审议事项全部投赞成票,董事会及各委员会所有决议均全票通过。

(二)与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对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沟通,及时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 年度,我出席了公司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直面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和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现场考察情况与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在本人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勤勉地向本人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和重

大事项进展情况,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为贯彻中国证监会《独董管理办法》的指导精神,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压实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职责,本人已与公司商讨并安排 2024 年度的现场工作事项。

三、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关联交易情况,也无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我对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均作了认真审查,并就有关情况作了详尽调查及询问公司的相关人员。我认为,公司目前提供的对外担保均为对其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保证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且各项担保行为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违规担保、逾期担保的情形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三)本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公司对以前年度本公司、股东做出的承诺已向社会公开披露,2023年,本公司及股东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 年度,本公司聘任的外部审计机构尽职尽责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及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高级管理人员任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的情形。

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符合公司薪酬制度的要求,能够严格按照考核结果进行发放,相关数据真实、准确,不存在违规现象。

(六)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3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规范的执行和落实,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公司的关键业务

流程及控制环节内控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提高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作效率,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3 年度,公司信息披露均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重大事项及定期报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外,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均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切实保障了信息披露的真实、及时、公平、准确和完整。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监管法规及本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在任期内,本人将继续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为提高本公司董事会决策水平和维护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而努力。

独立董事:邢宝华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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