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1月6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为216位,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24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720人;
(6)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15,466.6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 万元;
(7)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1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26,115.39万元,与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审计客户3家。
2、聘任会计师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3年4月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了审前沟通,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2024年2月23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对2023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4、2023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审议通过《2022年度审计报告》、《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北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