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及
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2023年在任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谢园保先生、汪速先生、李大伟先生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卢伟东先生、曾明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谢园保先生、汪速先生、李大伟先生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卢伟东先生、曾明先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在2023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
本人谢园保,于 2022年6月起任职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3年度任职时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
本人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如下:
序号 | 事项 | 自查结果 |
1 | 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 是□ 否√ |
2 |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是□ 否√ |
3 | 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是□ 否√ |
4 | 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是□ 否√ |
5 | 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 | 是□ 否√ |
经自查,本人在 2023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形。
报告人:谢园保2024年4月15日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本人卢伟东,于 2017年12月起任职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3年度任职时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22日。
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
本人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如下:
序号 | 事项 | 自查结果 |
1 | 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 是□ 否√ |
2 |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是□ 否√ |
3 | 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是□ 否√ |
4 | 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是□ 否√ |
5 | 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 | 是□ 否√ |
经自查,本人在 2023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形。
报告人:卢伟东2024年4月15日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
本人曾明,于 2018年5月起任职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3年度任职时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22日。
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
本人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如下:
序号 | 事项 | 自查结果 |
1 | 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 是□ 否√ |
2 |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是□ 否√ |
3 | 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是□ 否√ |
4 | 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是□ 否√ |
5 | 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 | 是□ 否√ |
经自查,本人在 2023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形。
报告人:曾明2024年4月15日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本人汪速,于 2023年12月起任职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3年度任职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2023年12月31日。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
本人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如下:
序号 | 事项 | 自查结果 |
1 | 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 是□ 否√ |
2 |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是□ 否√ |
3 | 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是□ 否√ |
4 | 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是□ 否√ |
5 | 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 | 是□ 否√ |
经自查,本人在 2023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形。
报告人:汪速2024年4月15日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
本人李大伟,于 2023年12月起任职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3年度任职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2023年12月31日。
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
本人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如下:
序号 | 事项 | 自查结果 |
1 | 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 是□ 否√ |
2 |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是□ 否√ |
3 | 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是□ 否√ |
4 | 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是□ 否√ |
5 | 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 | 是□ 否√ |
经自查,本人在 2023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形。
报告人:李大伟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