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作为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做好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提醒》,公司对中兴财光华2023年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9年1月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
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83人
2023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824人2023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359人
2023年收入总额(经审计):110,263.59万元2023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96,155.71万元2023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41,152.94万元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1家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0,133.00万元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中兴财光华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业务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财光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的提升了
工作的准确性。
三、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中兴财光华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始终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