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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泰达: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836263 证券简称:中航泰达 公告编号:2024-022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

成立日期:1999年1月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

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83人2023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824人2023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359人

2023年收入总额(经审计):110,263.59万元2023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96,155.71万元2023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41,152.94万元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1家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0,133.00万元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的基本情况、业务能力、诚信状

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

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

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关于聘请(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的评估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财光华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要求的审计机构,在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此次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且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稳健性,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依照证监会、北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独立性等事项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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