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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新材: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目的

鉴于公司营业收入中外销占比较大,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汇兑收益,锁定汇兑成本,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1、外汇衍生品业务品种

公司及各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期权、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货币互换、利率互换等业务。

2、交易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累计总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资金来源

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3、业务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签署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关协议等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运作和管理。

二、交易风险分析及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主要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当汇率行情波动幅度较大时,会造成金融衍生工具较大的公允价值波动;若汇率走势偏离公司锁定的价格波动,存在造成汇兑损失增加的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存在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引发内部控制风险。

3、销售预测风险:根据公司对客户应收账款进行销售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付款实现日(如付款日遇节假日),造成公司回款预测延后,导致外汇衍生品延期交割风险。

4、法律风险:公司因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而致使权益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二)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制定严格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每笔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都需经过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在审慎判断的基础上开展,并分批次进行,确保最大限度的控制风险。同时,具体办理业务的财务部门将根据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严格内部审核,有效隔离信息,及时报告风险,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置机制。

2、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款预测。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的预测金额,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3、公司将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最大程度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同时公司为出口货款购买信用保险,从而降低客户拖欠账款所带来的风险。

4、公司在业务操作中,与金融机构签署的文件都应经过法律专业人员的审核,最大程度降低法律风险。

三、备查文件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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