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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洋: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106,336,978.53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0,633,697.85元、5%的任意盈余公积金5,316,848.93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665,701,236.58元,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56,087,668.33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4年3月31日总股本648,471,734股扣除同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0,720,000股后的637,751,7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息1.5元(含税)。上述分配预案合并计算共计派发现金股利95,662,760.1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2023年度公司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52,523,556.00元视同现金分红金额,因此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共计148,186,316.10元。

目前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公司股本存在变动的可能。同时公司正在进行股份回购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最终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数量(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数)为基数进行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

认为该议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监管机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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