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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新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9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宁新新材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相结合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4月10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邓达琴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8人。董事汪军民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董事孟凡景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董事李专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1.议案内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的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了审计,现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4-03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1)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度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2024年的工作进行了战略性布局和展望。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总经理向董事会就2023年公司的生产管理工作进行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议案内容:

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对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4-014、2024-015、2024-016、2024-017、2024-01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3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公司对2023年度财务工作以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总结,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的实际完成情况以及2024年度经营与业务计划,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高管人员薪酬考核方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告编号:2024-020)。

2.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所有董事均为关联董事,所有董事已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4-02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会计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自2023年10月25日起执行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和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告编号:2024-02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4-02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公司已聘请其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符合公司财务审计需要。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4-02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情况进行了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编号:

2024-02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降低公司融资成本,解决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预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全年综合授信敞口部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不包含正在履行的部分)。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及敞口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并按金融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担保。本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由于属于公司单方面收益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抵押、质押等,并根据下属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该担保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及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利益回报,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和保障公司资金流动性、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在2024年度拟使用人民币不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短期低风险的其他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一年内循环滚动使用。单笔理财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况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

2024-03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提请于 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目录

议决议》

(三)《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四)《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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