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的意见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目药业”) 聘请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尤尼泰振青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尤振审字[2024]第0252号)。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了说明。公司监事会认真阅读了《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审核,监事会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2、监事会将认真履行职责,对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整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按照所提出的整改措施,争取尽快完成整改以消除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