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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立科技: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根据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宜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3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下午3: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639号公司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5.00《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00《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00《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的议案》
8.00《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信贷授权事项的议案》
9.00《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01《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9.02《关于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10.00《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1.00《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以上议案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信息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2024-012、2024-013、2024-014、2024-015、2024-016、2024-017、2024-019)。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清单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登记;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清单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清单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出席会议时应携带上述证件原件,以备查验。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639号公司证券部。

4、联系方式:

(1)、联系人: 包莉清 沈慧聪

(2)、联系电话:0571-86695649

(3)、传真号码:0571-86695649

(4)、邮箱:baoliqing@dali-tech.com;shenhuicong@dali-tech.com

(5)、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4.

2.投票简称:“大立投票”。

3. 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注册号(身份证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授权范围:请委托人对授权受托人表决的议案进行选择,并在相应的表决意见内打上“√”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5.00《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00《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00《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的议案》
8.00《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信贷授权事项的
议案》
9.00《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01《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9.02《关于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10.00《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1.00《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注:

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赞成、反对、弃权)进行表决。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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