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办法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津贴为5万元/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的监事,按其所在岗位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再另行发放监事津贴。未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的监事,公司不发放薪酬及监事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目前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
1、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定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关于确定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确定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
(二)公司董事、监事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报销;
(三)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四)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
(一)《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二)《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