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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迪科技: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起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一)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岗位薪酬、年度绩效薪酬构成,并根据其

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规定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6万元/年。

(三)监事

公司无外部监事,内部监事根据其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规定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

(四)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岗位薪酬、年度绩效薪酬构成,根据其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规定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五)其他规定

1、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薪酬;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备查文件

1.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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