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03 证券简称:智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伟明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周德元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保荐代表人赵宗辉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根据2023年度日常经营管理情况及2024年度经营计划,形成了《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使股东了解公司治理及董事会运行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杨国梅、周德元、陈洪川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公司独立董事杨国梅、周德元、陈洪川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提交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结合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编制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建立了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所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各层面和各环节,为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以及公司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合理保障。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未来发展规划,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摘要的编制情况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和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5.6元(含税),预计共派送现金44,800,00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为展示公司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方面取得的成效,传递公司可持续发展理念,进一步彰显公司价值,并结合利益相关方关注的问题,公司董事会参照相关规则及标准编制了《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根据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额度生效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现金管理额度将自动失效。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经营规模、行业薪酬水平,结合个人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承担的管理责任及行业、地区在岗员工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拟定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鉴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与该事项存在利害关系,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因全体董事与本次议案有利害关系,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7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经营规模、行业薪酬水平,结合个人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承担的管理责任及行业、地区在岗员工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拟定了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委员谢伟明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董事谢伟明、胡国林、常远博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安排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提高资金营运能力,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7,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此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无需向银行提供担保,不涉及以任何股权、实物、房地产及无形资产抵押、质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议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7.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