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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泰环保: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4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建勲先生召集及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共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1人),均参与表决,共收到有效表决票7张,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董事认真审议议案并表决后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三、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受近年宏观经济环境变化,政府财政支付能力承压的影响,公司应收账款大幅增加,综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2024年度经营计划、资金支出计划以及目前资金状况,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和公司长远发展需求,考虑到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已达年可分配利润30%以上的实际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前提下,经董事会审慎研究,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公司的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现金需求、支持公司发展和投资者长期回报。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先行参与项目竞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先行参与项目竞标的权限,具体内容如下:

(一)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先行参与项目的竞标;

(二)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与其他方(包括关联方: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签署《联合体协议》,先行参与项目的竞标。

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若后续项目中标,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市规则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若项目未中标,公司与其他方签署的《联合体协议》自动失效。

上述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黄建勲、黄敏虹已回避表决。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先行参与项目竞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张荣、林锦顺已回避表决。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张荣、林锦顺已回避表决。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4年度经营资金需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有效降低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风险,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含融资租赁等方式)不超过人民币124,000万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事项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下属子

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合计44,000万元,并同意授权董事长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上述融资项目保证担保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因2024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合计人民币100,000.00万元。按照有关金融机构要求,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时,或需提供控股股东或/和实际控制人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基于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支持,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无偿为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的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黄建勲先生同意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无偿为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的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额度在期限内可分额度、循环提供。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草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转为公司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

司下发的股东结构表(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股本总数因可转债转股变更至584,144,206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584,118,165元(人民币,下同)变更为584,144,206元;同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8月1日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对《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作修正。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上述修正事项的登记及变更备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草案)》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草稿)>的议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十六、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十八、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8月1日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至少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因此公司拟对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进行调整,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调整组成情况见下表: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集人调整前委员会成员调整后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章国政章国政、姚卫国、张荣章国政、姚卫国、黄敏虹
提名委员会郑慕强郑慕强、章国政、林锦顺郑慕强、章国政、林锦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姚卫国姚卫国、郑慕强、林锦顺姚卫国、郑慕强、张荣
战略委员会黄建勲黄建勲、郑慕强、姚卫国黄建勲、郑慕强、姚卫国

调整后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星期二)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1”)。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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