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23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合同资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如下:
二、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单位:元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本期发生数 | 利润总额影响数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01,157,318.29 | 74,366,380.85 | 74,366,380.85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4,547,873.08 | 2,937,927.36 | 2,937,927.36 |
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 2,339,574.86 | -15,893.25 | -15,893.25 |
合计 | 108,044,766.23 | 77,288,414.96 | 77,288,414.96 |
三、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
(1)预期信用减值损失的确定方法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
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本公司对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选择不与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如果企业确定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也不一定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那么该金融工具可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3)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
项目 |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
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 |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该项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照账面余额与按该应收款项折现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合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政府客户组 | 应收政府客户的污水处理及相关服务费 |
其他客户组合 | 应收其他客户的运营服务费 |
(4)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以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当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
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其他应收款组合1 | 应收项目保证金或政府单位代垫款 |
其他应收款组合2 | 应收政府单位税费补助款 |
其他应收款组合3 | 应收其他款项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本公司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主要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编制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5)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选择采用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将导致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减少77,288,414.96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备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