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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铁股份: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关于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4)第318027号

目 录

关于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1-7

关于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4)第318027号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铁股份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天铁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天铁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工作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

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编制,反映了天铁股份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天铁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天铁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4年4月26日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8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99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9,900.00万元,坐扣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7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9,2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660.38万元(不含税),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04.42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035.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证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0]第318001号)。

(2)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1]3341号文《关于同意浙江天铁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4,885.4041万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6.58元,截至2021年11月25日12:00止,共募集资金81,000.00万元,坐扣保荐承销费人民币1,372.38万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79,627.6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1,294.70万元(不含税),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33.65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471.6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1]第31801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公司2023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078.86万元,2023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可转让大额存单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0.7万元,销户转至一般账户0.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0.0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

本公司2023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9,575.80万元,2023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13.28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1,479.8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5,479.89万元,银行短期理财产品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余额30,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新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于2020年3月27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新增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项目,于2021年12月1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2年9月,公司聘请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担任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兴业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泰证券承接。2022年9月29日,公司连同中泰证券与上述银行分别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

2023年5月4日,公司发布《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截止公告披露日,因注销产生结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的余额为1,565.07元(不考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并已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上述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办理完成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因该专户与各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 余额备 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330501667335096666660.002023年4月27日销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199401010400666630.002023年4月27日销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3585201001002267120.002023年4月28日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3649776808980.002023年4月27日销户
合 计0.00

(2)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 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35852010010026891237,481,208.7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3305016673350900189917,280,975.6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1994010104006999836,746.38
合 计54,798,930.7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募集资金本期使用情况说明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年5月1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其中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4月11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

2022年12月1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45,0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9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45,0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10,000.00万元,使用期限维持不变,除本次额度调整外,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其它内容均保持不变。

2023年12月1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6,0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按照上述授权范围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24,000.00万元,取得投资收益576.94万元;购买银行可转让大额存单5,000.00万元,取得投资收益251.05万元。本公司尚未赎回的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为6,000.00万元。

2022年5月1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其中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相对应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5月9日,公司已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2023年5月1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9月26日,公司已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23年9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按照上述授权范围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本身不产生直接的经济

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9,035.2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078.8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9,654.8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 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弹性支承式无砟轨道用橡胶套靴生产线建设项目12,074.7312,074.73131.7912,473.88103.312022年9月-197.09
2. 弹簧隔振器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8,494.938,494.931,180.258,632.80101.622022年9月-1,102.64
3. 建筑减隔震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8,230.348,230.341,766.828,312.95101.002022年9月-4,457.07
4. 补充流动资金11,100.0010,235.2010,235.18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39,900.0039,035.203,078.8639,654.81-5,756.80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39,900.0039,035.203,078.8639,654.81-5,756.8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弹性支承式无砟轨道用橡胶套靴生产线建设项目和弹簧隔振器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未达预计收益主要系:受阶段性外部环境、行业周期、经济形势、国家政策、财政支持等因素的影响,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有所放缓,相关募投项目产能未能充分释放与消化。 建筑减隔震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未达预计收益主要系: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3年全国房地产市场基本情况》显示,2023年国内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房屋新开工面积增速为负,导致行业竞争加剧,公司为提高市场竞争力,拓展业务规模,一方面加大了对市场支持的销售费用,另一方面自主开发新技术,对相关产品增加了研发力度,但仍然受到下游市场变化的影响以至募投产品毛利未达预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2年5月1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其中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4月11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公司按照上述授权范围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件1-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79,471.6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575.8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0,717.2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 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年产 40 万平方米橡胶减振垫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49,800.0049,800.008,971.9717,425.7934.992024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2. 年产 45 万根钢轨波导吸振器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7,200.007,200.00603.83819.8311.392024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3. 补充流动资金24,000.0022,471.6522,471.65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81,000.0079,471.659,575.8040,717.27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81,000.0079,471.659,575.8040,717.2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2年5月1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其中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5月9日,公司已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23年5月1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9月26日,公司已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23年9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按照上述授权范围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项目尚未完工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2022年12月1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45,0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9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45,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10,000万元,使用期限维持不变,除本次额度调整外,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其它内容均保持不变。
2023年12月1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6,0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按照上述授权范围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24,000.00万元,取得投资收益576.94万元;购买银行可转让大额存单5,000.00万元,取得投资收益251.05万元。本公司尚未赎回的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为6,000.00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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