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2024年4月26日,公司董事会十一届七次会议和监事会十一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三方面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按照解释第17号规定,对有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23年10月25日印发的解释第17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解释第17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完善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原则及披露要求;
2、明确企业供应商融资安排的界定、范围以及披露要求;
3、完善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要求。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7号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新的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十一届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执行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十一届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十一届七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十一届四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