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