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475 公司简称:华光环能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一. 重要声明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蓝天燃机热电有限公司、无锡国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无锡新联热力有限公司、华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华光工业锅炉有限公司、无锡国联华光电站工程有限公司、无锡友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主岭德联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天津世纪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乐联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无锡惠联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华光电力物资有限公司、中设国联无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 占比(%)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 114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 101 |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发展战略、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社会责任、内部信息传递、内部监督、企业文化、采购管理、销售管理、业务外包、全面预算、信息系统、工程管理、生产管理、研究与开发、财务报告、关联交易、资产管理、资金活动和合同管理。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管理、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工程管理、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关联交易。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控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总资产 | 3%≤潜在错报 | 1.5%≤潜在错报<3% | 潜在错报<1.5% |
净资产 | 2%≤潜在错报 | 1%≤潜在错报<2% | 潜在错报<1% |
主营业务收入 | 3%≤潜在错报 | 1.5%≤潜在错报<3% | 潜在错报<1.5% |
净利润 | 8%≤潜在错报 | 4%≤潜在错报<8% | 潜在错报<4% |
说明:
一般而言,各单位采用孰低法确定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即采用上述四个财务指标按照计算参数计算后的参考值的最低值。若各单位在实际确定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时决定不采用上述四种指标计算出的最低值作为参考值,应予以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1)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舞弊; (2)公司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 (3)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5)重大偏离预算; (6)控制环境无效; (7)一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 (8)因会计差错导致的监管机构处罚; (9)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
重要缺陷 | (1)关键岗位人员舞弊; (2)合规性监管职能失效,违反法规的行为可能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产生重大影响; (3)已向管理层汇报但经过合理期限后,管理层仍然没有对重要缺陷进行纠正。 |
一般缺陷 | 不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 错报影响≥5% | 1%≤错报影响<5% | 错报影响<1%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1)公司缺乏民主决策程序; (2)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失误; (3)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 (4)停产3天及以上; (5)引起多位职工或公民死亡,或对职工或公民造成无法康复性的损害; (6)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7)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 (8)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9)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10)公司遭受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警告。 |
重要缺陷 | (1)公司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尚不健全; (2)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要失误; (3)违规并被处罚; (4)停产2天以内; (5)导致一位职工或公民死亡,或对职工或公民的健康的影响需要较长时间的康复; (6)对周围环境造成较重污染,需高额恢复成本; (7)公司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严重损失; (8)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9)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且严重影响公司经营; (10)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11)公司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
一般缺陷 | (1)轻微违规并已整改; (2)生产短暂暂停并在半天内能够恢复; (3)负面消息在公司内部流传,公司的外部声誉没有受较大影响; (4)短暂影响职工或公民的健康,并且造成的健康影响可以在短期内康复; (5)环境污染和破坏在可控范围内,没有造成永久的环境影响; (6)不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说明:
原则上各单位在确定非财务报告财务控制缺陷定性标准时按照上述表格中所列示的标准执行;若存在不适用的情况,可予以调整并说明原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公司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已建立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双重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纠正措施,使风险可控,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公司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已建立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双重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纠正措施,使风险可控,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评价范围内的各公司均能有效运行内部控制。公司下一年将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持续的改进及优化,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的要求,对一般风险一经发现及时整改,使风险可控。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蒋志坚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