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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旭股份:关于调整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同意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总额和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义乌六期15GW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项目851,589.88450,000.00
2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0150,000.00
合计1,001,589.88600,000.00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义乌六期15GW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项目851,589.88300,000.00
2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050,000.00
合计1,001,589.88350,000.00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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