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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康医疗: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康医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就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21号)同意注册,由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贵所系统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4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39.30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75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801.7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950.2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25日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2年1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0122号)。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2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9,542.50万元,收到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

入、现金管理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558.36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8,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7,966.14万元。2023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3,199.83万元,收到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1,457.9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5,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9,224.29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14,224.2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224.29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5,00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项目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94,950.28
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4,298.38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16,000.00
超募资金投资项目32,443.95
加: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2,016.34
募集资金余额14,224.29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9,224.29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5,00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及子公司湖北菲戈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菲戈特”)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主体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备注
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70160078801200004507募集资金专户3,117,079.61-
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7012007880100000102募集资金专户19,982,714.-

高新支行

高新支行052
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支行127906906210116募集资金专户2,125,179.73-
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卓刀泉支行421421086012002184742募集资金专户55,731,405.87-
湖北菲戈特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金融服务中心005091000179212募集资金专户11,286,492.20-
合 计92,242,871.93

[注]:截止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92,242,871.93元与募集资金余额142,242,871.93元差异50,000,000.00元,具体差异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规划布局,鉴于市场需求增加和业务拓展的需要,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2年6月8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及运维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进行变更,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营销及运维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石家庄、广州、武汉、济南、上海、兰州、成都”变更为“石家庄、广州、武汉、济南、

上海、兰州、成都、北京、深圳、杭州、长沙、郑州、厦门、昆明、南昌、合肥、沈阳、南宁、贵阳、太原、西安、呼和浩特、银川、西宁、海口、拉萨、乌鲁木齐”。实施方式由“房产购置、租赁”变更为“房屋租赁”,实施时间由“一年”调整为“二年”。

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变更“华康医疗洁净技术及智慧医疗研究院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实施地点由“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神墩五路以南、高科园三路以西、浩远科技和原子高科项目以东”变更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18号”。实施方式由“自有土地建设”变更为“购置房产”。原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为18个月,现因项目实施方式变更为“购置房产”,预计该募投项目将于2023年8月达到可使用状态。

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有关事项系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及管理需要,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从而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下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暂时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3年10月2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暂时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5,000.00万元。

(五)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2年3月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16,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

行贷款16,000.00万元。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2年3月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用于购买现金理财的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委托方受托机构产品名称金额 (万元)起息日到期日备注实际收益 (万元)
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科技支行开放式结构性存款20,000.002022/3/112022/9/12赎回308.1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支行公司稳利22JG38003,000.002022/9/22022/12/2赎回23.63

委托方

委托方受托机构产品名称金额 (万元)起息日到期日备注实际收益 (万元)
期结构性存款(3个月)66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中信建投收益凭证“涨宝”129期5,000.002022/3/142023/3/14赎回102.63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享365天220315专享固定收益凭证5,000.002022/3/162023/3/15赎回190.2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科技支行封闭式结构性存款20,000.002022/3/142023/3/14赎回746.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科技支行153天封闭式结构性存款10,000.002022/9/302023/3/2赎回14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科技支行单位协定存款5,000.002023/3/142023/4/4赎回14.1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湖支行单位协定存款5,000.002023/3/212023/6/16赎回115.7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湖支行单位协定存款5,000.002023/3/222023/6/16赎回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湖支行单位协定存款5,000.002023/3/232023/6/16赎回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湖支行单位协定存款2,000.002023/4/42023/6/16赎回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湖支行单位协定存款3,000.002023/4/42023/7/17赎回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7天通知存款2,000.002023/3/22023/11/8赎回21.01

委托方

委托方受托机构产品名称金额 (万元)起息日到期日备注实际收益 (万元)
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赎回。

3、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2年7月25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募投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36.69%),用于“华康医疗洁净技术及智慧医疗研究院建设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20,000.00万元用于“华康医疗洁净技术及智慧医疗研究院建设项目”。

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8,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33.02%),用于“医疗净化系统集成项目建设”的事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12,443.95万元用于“医疗净化系统集成项目建设”。

(六)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相关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以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康医疗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1]94,950.2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3,199.8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2,742.3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5,508.4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6.87%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1.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9,935.389,935.38707.473,937.0739.632024年4月14日不适用不适用
2.营销及运维中心建设项目否[注2]5,508.465,508.462,942.275,361.3197.332024年2月16日不适用不适用
3.补充流动资金25,000.0025,000.0010,003.9325,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40,443.8440,443.8413,653.6734,298.3884.80----
超募资金投向:
1.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16,000.0016,000.00102.2116,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2.华康医疗洁净技术及智慧医疗研究院建设项目否[注2]20,000.0020,000.0017,000.0020,000.00100.002024年3月不适用不适用
3. 医疗净化系统集成项目建设18,000.0018,000.0012,443.9512,443.9569.132024年6月14,631.59
4. 尚未决定用途的超募资金506.44506.4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54,506.4454,506.4429,546.1648,443.9588.88----
合计94,950.2894,950.2843,199.8382,742.3387.1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1、医疗净化系统集成项目建设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为项目毛利。2023年,已完工项目实际效益 14,631.59万元,低于预计效益15,672.28万元,主要系:(1)抢工期导致相关人工成本增加;(2)打造重点标杆项目,相关投入成本有所增加;(3)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环境复杂导致现场管理成本增加。 2、受外部环境的客观因素影响,“华康医疗洁净技术及智慧医疗研究院建设项目”及“医疗净化系统集成项目建设”建设进度与计划有偏差,个别单体项目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完工状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项目用途和项目投资总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将“华康医疗洁净技术及智慧医疗研究院建设项目”、“医疗净化系统集成项目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详见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之三、(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详见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之三、(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注]1:上表中“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包含用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注]2:2022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及运维中心建设项目”、“华康医疗洁净技术及智慧医疗研究院建设项目”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变更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项目投资内容无实质性变化,不会对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项目面临的风险与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所提示的募投项目风险相同。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披露的一致。公司无实质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详见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之三、(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之三、(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详见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之三、(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胡向春邓毅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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