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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特斯: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88472 证券简称:阿特斯 公告编号:2024-018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金额: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82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后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是公司综合考虑所处行业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公司盈利能力及资金需求后作出的审慎决策。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后方可实施。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406736号《审计报告》,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20,933,113.95元。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03,374,460.3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后为基数分配利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824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24日,公司总股本3,688,217,324股,扣除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5,000,000股后参与分配股数共3,683,217,32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35,503,616.39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5.00%。

截至2024年4月24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5,000,0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03,374,460.39元,本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435,503,616.39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 公司所处行业特点

全球已有多个国家提出了“零碳”或“碳中和”的气候目标,随着光伏全产业链价格持续下降,光伏发电在越来越多的国家成为应用场景最为广泛、最有竞争力的新能源形式,发展以光伏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已成为全球共识,光伏产业具备相当广阔的市场空间。同时,光伏产业发展始终以技术迭代作为核心驱动力。随着新的光伏技术路线的切换,N型技术逐渐成为市场主流, N型光伏产品快速普及,N型产品将快速替代P型产品,低效率的老旧产能会加速淘汰出市场。在此背景下,具有持续创新能力、P型产能历史包袱轻、N型新产能快速布局、品牌和全球渠道等方面优势的企业将更加受益。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是全球领先的光伏组件和大型储能系统产品制造商之一,2023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由于公司上市时间较晚,在过去几年光伏快速规模化、垂直一体化建设的阶段,公司产能扩张相对较缓。但凭借先进的光伏技术、国际化领先经营能力、品牌和渠道等优势,公司仍然做到了光伏组件出货量连续13年全球排名前五。公司需要利用本次P/N技术路线切换的关键节点以及P型产能历史包袱轻等特点,充分发挥公司的后发优势,快速形成规模化的新一代N型先进制造产能,完善产业链布局。依托专业的技术研发团队和雄厚的研发力量,

持续加大自主创新和研发投入,加快先进研发成果的产业化,并以客户价值为核心,提升产品品质、降低生产成本,通过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有效应对本轮变革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为广大股东带来长期可持续的回报。

(三)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充分考虑行业发展状况、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以及资金支出需求等因素做出的合理安排。2023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主要用于研发投入、新型先进产能建设和日常生产经营发展等方面,保持公司的技术领先优势、发挥公司N型技术路线的后发优势,以应对本轮行业的周期性挑战,并抓住本轮行业“危”中的机遇,保障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广大股东的根本利益。

(四)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热线、公司对外邮箱等多种方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诉求。同时,公司还将积极通过业绩说明会等形式,及时解答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五) 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理念,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三、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批准后实施。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

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满足公司持续发展及资金流动性的需要,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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