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4 证券简称:日科化学 公告编号:2024-017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4年与山东宏旭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旭化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主要关联交易内容为采购原材料。自2024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基于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宏旭化学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1,146.10万元。
2、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韩成功先生、徐鹏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议案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泰安鲁民投金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鲁民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鲁民投点金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需对此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1、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宏旭化学2023年度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
2、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交易方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3年预计金额 (万元) | 发生金额 (万元)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比例(%)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公司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山东宏旭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16,000 | 9,119.29 | 11.60% | 43.00% | 于2023年4月21日披露的《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
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数差异达20%上的情况说明:
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加大了其他生产厂家的采购量,导致向关联方采购的数量未达到预期。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其他应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
(三)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预计金额 (万元) | 2024年1月1日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万元,未经审计) | 上年发生金额(万元)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山东宏旭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原材料 | 市场价格 | 8,000 | 1,146.10 | 10,304.80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名称:山东宏旭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慈夫山注册资本:3030.303万人民币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港北二路南港西二路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00906866237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尚吉永等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有毒化学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泰安鲁民投金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鲁民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方为山东民营联合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民投”),鲁民投董事尚吉永先生为宏旭化学实际控制人。该关联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宏旭化学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经营及财务状况正常,与公司合作关系稳定,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依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为定价依据。交易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业务发生时具体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有利于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是合理的、必要的。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宏旭化学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1,146.10万元,
为向其采购原材料,交易价格参照公司采购同类原材料的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交易协议将由交易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范围内签署,采取公平公正的定价政策及依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在表决时应予以回避。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