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4 证券简称:日科化学 公告编号:2024-010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在2024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岳继霞女士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37,774,754.22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0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632,655.30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6.93%。公司资产质量良好,财务状况健康。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2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计报告》,该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2,469,541.1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46,218,676.74元,减去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246,954.11元及分配的2022年度普通股股利28,008,156.84元,本年度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10,433,106.93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803,505,411.30元。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4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截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总股本为466,042,614股,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为5,368,300股,以此计算2023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18,426,972.56元(含税)。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和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的健康运行及风险控制。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和实际控制效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该议案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考核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依照《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确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薪酬考核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况,确认2023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韩成功 | 男 | 董事 | 现任 | 0 | 是 |
徐鹏 | 男 | 董事 | 现任 | 0 | 是 |
赵东日 | 男 | 副董事长 | 现任 | 124 | 否 |
朱明江 | 男 | 独立董事 | 现任 | 6.29 | 否 |
冯圣玉 | 男 | 独立董事 | 现任 | 6.29 | 否 |
岳继霞 | 女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0 | 是 |
刘奔 | 男 | 监事 | 现任 | 11.43 | 否 |
姚宾宾 | 男 | 监事 | 现任 | 13.41 | 否 |
刘大伟 | 男 | 总经理 | 现任 | 42.84 | 否 |
刘永强 | 男 | 财务总监 | 现任 | 31.8 | 否 |
田志龙 | 男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7.77 | 否 |
蒋荀 | 男 | 董事长 | 离任 | 0 | 是 |
刘孝阳 | 男 | 监事会 | 离任 | 25.4 | 否 |
合计 | -- | -- | -- | 289.23 | --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4年与山东宏旭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旭化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主要关联交易内容为采购原材料。自2024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基于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宏旭化学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1,146.10万元。
监事会认为: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表决过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依据公平的原则,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关联监事岳继霞女士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业绩考核未达到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4名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880,0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
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