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4-004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慕俊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5、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6、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且兼顾了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是在合理统筹公司未来资金使用情况的基础上,并结合公司近年业绩情况下做出的方案。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强的理财产品,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的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符合公司对现金管理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0、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本次报告的财务数据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未发现相关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对外报出。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1、 审议并通过《关于<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2、 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3、 审议并通过《关于核实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议案》
与会监事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认为: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内部公示系统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岗位,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上网公告附件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备查文件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