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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辉能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辉能源”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就鹏辉能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证监许可[2023]525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按照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的要求和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履行必要的发行程序后,公司和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根据询价情况,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为36.04元/股,最终发行数量为42,201,438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520,939,825.52元,扣除发行费用16,487,099.9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04,452,725.58元。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8月28日对鹏辉能源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兴验字[2023]2300027024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该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含理财产品收益)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期使用金额募集资金余额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购买理财产品余额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
1,504,452,725.587,313,681.48-755,654,512.05-200,000,000.00556,111,895.01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直接投入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755,654,512.05元,公司累计直接投入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755,654,512.05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剩余募集资金余额756,111,895.01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余额556,111,895.01元,购买理财产品余额200,000,000.00元。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等银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账户开立银行”)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审计部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存储金额合计为556,111,895.01元。专项账户初始存放金额、利息收入和理财产品收益(已减手续费)累计统计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户账户 性质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利息收入和理产品收益(已减手续费)截至2023年12月31日银行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沙湾支行652277040163募集资金专户442,486,095.764,466,753.47446,952,849.23
华夏银行广州五羊支行10962000001778118募集资金专户361,966,629.821,596,091.01105,164,320.48
招商银行广州天安支行020900293810608募集资金专户300,000,000.00167,332.31167,332.31
中国农业银行广州番禺石楼支行44075601040021656募集资金专户200,000,000.0097,806.3197,806.31
中信银行市桥支行8110901012501606529募集资金专户200,000,000.00976569.79976,569.79
中国农业银行衢州柯城支行19710101040028109募集资金专户-9,128.592,753,016.89
合计1,504,452,725.587,313,681.48556,111,895.0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前期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3年8月31日止,公司累计已投入资金71,939.84万元。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直接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鹏辉智慧储能制造基地项目(年产10GWh储能电池项目)”的自筹资金71,939.84万元。审计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华兴专字[2023]23000270261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和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就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各自发表独立意见,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23-088)。

(三)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累计购买理财产品40,000.00万元,累计赎回20,0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理财产品余额20,000.0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因募集资金专户无法购买国债逆回购产品,公司购买国债逆回购产品时,先将募集资金从专户转至与证券户绑定的一般户再转至证券户购买国债逆回购产品,后续赎回后第一时间将本金及收益原路返回转至原募集资金专户。除上述情形外,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无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会计师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鹏辉能源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查阅了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相关材料。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因募集资金专户无法购买国债逆回购产品,公司购买国债逆回购产品时,先将募集资金从专户转至与证券户绑定的一般户再转至证券户购买国债逆回购产品,后续赎回后第一时间将本金及收益原路返回转至原募集资金专户,除该等情况外,鹏辉能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以下无正文)

附表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1: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50,445.2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5,565.4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5,565.4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鹏辉智慧储能制造基地项目(年产10GWh储能电池项目)106,196.66106,196.6675,565.4575,565.4571.162024.12.31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44,248.6144,248.61---不适用-不适用
合 计150,445.27150,445.2775,565.4575,565.4550.2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三、(二)”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梁 勇 徐焕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 4 月 26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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