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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石油: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强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委托理财概况

1、 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

2、 委托理财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 委托理财产品

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强的理财产品。本次暂无,公司及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若有进展,将另行公告具体情况。

4、 委托理财期限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 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强的理财产品。

2、 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 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 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1、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 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 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投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五、 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意见

1、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

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含)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2、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强的理财产品,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的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符合公司对现金管理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备查文件

1、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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