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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刻得: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谭晓生)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准时出席相关会议,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地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在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谭晓生,男,高级工程师,2012年中关村高端领军人物,2018年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网络安全优秀人才。1992年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计算机应用专业;2019年至今,于清华大学攻读电子信息专业博士学位。曾担任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裁、首席安全官;2019年3月至今,担任北京赛博英杰科技有限公司CEO。现兼任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云基智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加董亲自出以通讯委托出缺席是否连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席次数方式参加次数席次数次数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大会的次数
谭晓生777001

作为独立董事,我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各自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我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专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我的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44
提名委员会22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我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积极沟通,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前及审计工作期间,我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公司内部控制风险点、审计项目组人员配置、质量管理、审计计划的范围、风险判断、审计时间安排,重点审计事项的相关事实进行了确认和沟通,我认为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在2023年度任职期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我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内控运行情况进行了解,听取公司相关汇报,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我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的沟通交流,积极采纳我对公司经营发展提出的建议,为我勤勉履职创造便利条件,提供全面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对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总结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3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关联方及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核查,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按照市场价格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方已遵循了公正规范处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无违规关联交易情况,也无达到披露标准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披露定期报告,分别于2023年4月27日、2023年8月19日、2023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监高均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

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1月17日,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董事会秘书的议案》;2023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核查,相关人员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监高薪酬待遇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人对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决策程序、发放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实施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有利于发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我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重大事件进展等情况,及时与相关方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较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工作职责,有效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公平性和科学性,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谭晓生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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