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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刻得: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88158 证券简称:优刻得 公告编号:2024-019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2023年年度报告的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充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结合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的认定情形。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2024年度可能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要,定价遵循公平及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王翔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监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制定的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

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不断提高公司董监高的责任意识,更加勤勉尽责,承担相应的责任,履行应尽的义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表决结果为: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2)。

(十)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事项。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优刻得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4-015)。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优刻得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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