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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稀土: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中国稀土股票代码:000831.SZ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7号广晟国际大厦50-58楼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7号广晟国际大厦50-58楼权益变动性质:股份比例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中金岭南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深南大道6013号中国有色大厦2003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深南大道6013号中国有色大厦2003权益变动性质:股份比例未变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四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格式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和《格式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中国稀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国稀土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系广晟控股集团拟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取得中国稀土集团持有的中国稀土100,587,368股股份。中国稀土集团已就本次交易履行了董事会决策程序;广晟控股集团已就本次交易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本次交易尚需中国稀土集团履行股东会决策程序、尚需取得国务院国资委、广东省国资委的批复。

五、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4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19

第一节 释义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广晟控股集团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的《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晟控股集团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中金岭南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中国稀土、上市公司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稀土集团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本次划转广晟控股集团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取得中国稀土集团持有的中国稀土100,587,368股股份的交易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广晟控股集团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取得中国稀土集团持有的中国稀土100,587,368股股份,从而导致广晟控股集团持有中国稀土的股权比例上升9.48%
《无偿划转协议》《关于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格式准则第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国资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省国资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A股、股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7号广晟国际大厦50-58楼通讯方式: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7号广晟国际大厦50-58楼法定代表人:吕永钟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19283849E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经营范围:资产管理和运营,股权管理和运营,投资经营,投资收益的管理及再投资;省国资管理部门授权的其他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上述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物业出租;稀土矿产品开发、销售、深加工(由下属分支机构持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1999-12-23至 无固定期限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中金岭南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深南大道6013号中国有色大厦2003

通讯方式: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深南大道6013号中国有色大厦2003法定代表人:李昌政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DABK2Y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创业投资业务;企业上市咨询(不含金融、类金融项目)、财务咨询、投资咨询、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经营期限:2020-09-18至 无固定期限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持有广晟控股集团 90%股权,广东省国资委代表广东省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的职责;广东省财政厅持有广晟控股集团10%的股权。

信息披露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系:深圳市中金岭南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为广晟控股集团的间接控股子公司,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两者股权关系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晟控股集团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权

吕永钟

吕永钟董事长中国中国

陈胜光

陈胜光董事,总经理中国中国

汪东兵

汪东兵董事中国中国

罗健凯

罗健凯董事中国中国

贾颖伟

贾颖伟董事中国中国

黄冬林

黄冬林董事中国中国

彭燎原

彭燎原董事中国中国

欧景慧

欧景慧职工监事中国中国

林晓青

林晓青职工监事中国中国

王如海

王如海副总经理中国中国

王琦

王琦副总经理中国中国

郑任发

郑任发副总经理中国中国

苏权捷

苏权捷副总经理中国中国

吴圣辉

吴圣辉副总经理中国中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深圳市中金岭南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权

李昌政

李昌政执行董事中国中国

吕韬

吕韬总经理中国中国

杨刚

杨刚监事中国中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中国稀土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广晟控股集团在境内和境外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权益超过5%的简要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证券简称证券代码拥有权益比例
1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中金岭南000060.SZ35.72%
2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风华高科000636.SZ23.19%
3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东江环保002672.SZ24.09%
0895.HK2.28%
4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照明000541.SZ30.12%
5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国星光电002449.SZ21.48%
6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信601728.SH6.14%
0728.HK0.12%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中国电信A股权益比例为6.14%,其中0.44%为通过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持有。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中金岭南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未在境内和境外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权益超过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广晟控股集团拟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取得中国稀土集团持有的中国稀土100,587,368股股份,从而导致广晟控股集团持有中国稀土的股权比例上升9.48%。

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优化资源配置,践行保障国家战略资源安全责任,中国稀土集团将持有的中国稀土100,587,368股股份整体划转至广晟控股集团。通过本次权益变动,广晟控股集团持有中国稀土的股权比例上升9.48%,此举将有利于加深中国稀土集团和广晟控股集团的合作,推动我国稀土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如后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需要或市场变化而增加或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交易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变化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广晟控股集团通过间接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中金岭南资本运营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上市公司2,298,850股普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22%。本次权益变动后,广晟控股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100,587,368股普通股,并通过间接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中金岭南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2,298,850股普通股,合计持有中国稀土102,886,21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70%。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系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中国稀土集团与广晟控股集团签订《无偿划转协议》,约定广晟控股集团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取得中国稀土集团持有的中国稀土100,587,368股股份。

三、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4年4月25日,中国稀土集团(“划出方”、“甲方”)与广晟控股集团(“划入方”、“乙方”)签署《关于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中国稀土100,587,368股(以下简称“标的股份”)无偿划转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该标的股份。如本协议签订后至全部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期间,中国稀土发生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本协议约定的标的股份数量调整为除权后的股份数量,调整后股份数量=原标的股份数量×(1+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2、本次划转基准日为2022年12月31日,本次划转交割日为依据本协议条件,广晟控股集团足额划入标的股份并完成标的股份登记变更之日。

3、本次股份划转为无偿划转,乙方无须支付对价。

4、各方同意,标的股份对应的截至划转基准日(含当日)形成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乙方享有。

5、基准日(不含当日)至交割日(不含当日)期间,标的股份对应的被划转企业收益和亏损,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6、本协议项下的交割需具备以下全部先决条件:

(1)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应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等相关义务,甲方应将签署股份划转协议的情况及时通知被划转企业;

(2)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已取得国资委相应批复;

(3)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

7、本次无偿划转不涉及职工安置。

四、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授权或审批程序

(一)已经履行的主要审批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包括:

1、中国稀土集团已就本次交易履行了董事会决策程序;

2、广晟控股集团已就本次交易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

3、中国稀土集团与广晟控股集团已签订《无偿划转协议》。

(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尚需中国稀土集团履行股东会决策程序、尚需取得国务院国资委、广东省国资委的批复。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晟控股集团通过间接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中金岭南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参与认购的上市公司2,298,850股股份自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2023年12月5日,广晟控股集团的间接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中金岭南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现金认购中国稀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买入中国稀土2,298,850股股份,发行价格为26.10 元/股。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相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 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中国稀土办公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吕永钟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中金岭南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李昌政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吕永钟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中金岭南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李昌政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南大道18号豪德银座A栋15层
股票简称中国稀土股票代码00083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7号广晟国际大厦50-58楼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深圳市中金岭南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为广晟控股集团的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2,298,850股(合计) 持股比例:0.22%(合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102,886,218股(合计) 持股比例:9.70%(合计) 变动比例:+9.48%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程序后 方式:国有股无偿划转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否√ 本次交易为无偿划转方式,不涉及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如后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需要或市场变化而增加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2023年12月5日,广晟控股集团通过间接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中金岭南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现金认购中国稀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买入中国稀土2,298,850股股份,发行价格为26.10 元/股。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否□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中国稀土集团履行股东会决策程序、尚需取得国务院国资委、广东省国资委的批复。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吕永钟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中金岭南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李昌政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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