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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元股份: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元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泰证券的核查工作

中泰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以下措施对丰元股份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核查:

1、查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资料,查阅公司各项业务制度及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各类原始凭证等,以及复核公司相关内控流程;

2、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财务部、内部审计部、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人员进行沟通,并实地察看公司生产运作情况;

3、审阅公司出具的《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二、丰元股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丰元精细材料有限公司、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青岛联合丰元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安徽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丰元(云南)锂能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丰元汇

能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青岛中科汇能丰元科技有限公司、丰元(红河)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9.96%,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9.98%。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工程项目管理、投资管理、筹资管理、担保业务、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合同管理等方面。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分类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区间
重大缺陷错报≥税前利润的5%
重要缺陷税前利润的2%≤错报<税前利润的5%
一般缺陷错报<税前利润的2%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分类直接财产损失区间
重大缺陷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0.5%
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0.2%﹤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0.5%
一般缺陷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0.2%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项目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战略影响极大影响,导致公司整体战略目标难以实现。较大影响,导致一个或多个分战略目标无法实现。有一定影响,影响公司一个或多个分战略目标落实效率。
营运影响治理架构、决策程序无效;组织架构和职责划分混乱;关键人员不胜任岗位致使职能失效;影响资产安全并造成很大损失;管理层或关键岗位较大的非正常流失。治理架构、决策程序存在缺陷;组织架构和职责划分不清晰;关键人员能力与岗位有差距影响工作质量;资产质量下降,资产可能面临损失;一部分管理层或关键岗位员工非正常流失。人员对岗位不熟悉或疏忽导致较轻微的失误;流程设计满足要求,但执行效率低;对资产安全有影响,可以通过内控措施规避。
业务影响极大影响,导致一个或多个关键业绩指标无法达成(如资金流动性、净资产收益率、销售收入等),且偏离度极大,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造成灾难性影响。较大影响,导致一个或多个关键业绩指标无法达成(如资金流动性、净资产收益率、销售收入等),但是偏离度较小,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有一定影响,但是经过一定的弥补措施仍可达到关键业绩指标(如资金流动性、净资产收益率、销售收入等)。
信息释放公开信息误导,影响使用者判断,决策完全错误且遭受损失;非公开公众信息可能会导致使用者做出部分错误的决策;非公开信息,与法律法规要求不符,公司公众信息对使用者有一定的影响,可能会影响使用者的判断;非公开信息与法律
项目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信息方面,与法律法规要求有悖,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或行政处罚。遭受较为严重的经济或行政处罚。法规要求不符,造成公司遭受轻微经济或行政处罚。
信息系统对系统数据的完整性造成致命性威胁,非授权改动数据,致使所有业务操作中断,遭受严重损失。对系统数据的完整性具有重大影响,非授权的数据改动,给生产经营造成重大损失或造成财务记录的重大错误;对业务运营造成重大影响,致使业务操作大规模停滞和持续出错。对系统数据完整性具有一定影响,数据的非授权改动对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损失及对财务数据记录的准确性产生一定的影响。对业务正常运营造成一定影响,致使业务操作效率低下。
合规影响重大舞弊或违法违规事件而被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勒令停业整顿、吊销业务执照,或取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重大处罚等行政处罚措施或重大法律诉讼;公司经营行为存在重大法律问题,面临极其严重的法律诉讼或重大的财务损失。发生违法违规事件而被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调查和公开警告,处以没收违法所得或责令整改等行政处罚措施或较严重的法律诉讼;公司经营行为存在重要法律问题,面临重要法律诉讼或较大的财务损失。对监管机构动态跟进不及时或理解不充分,而导致应对效率低下,但是不影响合规工作的效果;公司经营行为存在不规范性,可能面临法律纠纷或导致一定损失。
声誉影响在行业内产生重大负面消息并广为流传,甚至引起监管调查并导致重大诉讼,而对公司声誉带来难以挽回的损失。在行业内产生负面消息并可能进行诉讼,而对公司声誉带来较严重的损失。负面消息在行业内小规模流传,对声誉造成损害。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针对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已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并进行了完善,报告期内已经整改完毕。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报告期内发现的一般缺陷已在报告期内得到整改。

三、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四、丰元股份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丰元股份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通过对丰元股份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的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丰元股份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丰元股份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丰元股份董事会出具的《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春芳仓 勇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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