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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品宅配: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2. 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 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16号的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 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解释第16号明确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具体调整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调整数
递延所得税资产154,485,622.13153,244,120.61-1,241,501.52
盈余公积88,044,295.4188,043,477.16-818.25
未分配利润1,844,176,631.871,842,935,948.60-1,240,683.27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调整数
递延所得税资产12,183,547.1612,175,364.67-8,182.49
盈余公积88,044,295.4188,043,477.16-818.25
未分配利润342,617,973.85342,610,609.61-7,364.24

本公司采用解释第16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准则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全体监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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