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林柯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人作为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银行”)独立董事,现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请予审查。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林柯,1960年出生,现任兰州银行独立董事。1976年3月至1979年9月在甘肃省敦煌县郭家堡公社下乡插队;1979年9月至1983年6月在西北师范大学数学系学习,获理学学士学位;1983年7月至1995年9月在甘肃省体育运动学校担任教师、教务科长;1995年9月至1998年7月在兰州大学经济系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98年7月至2004年7月在兰州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担任讲师、副教授;2004年7月至2024年1月在兰州大学经济学院担任副教授、教授;2024年1月退休。
本人长期以来从事股份制理论、制度经济学、投资学、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企业战略管理等领域的研究与实践。
本人2011年至今兼任兰州市政协委员、常委;2018年6月至今兼任甘肃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2017年9月至2023年11月兼任甘肃省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常务理事、副会长;2018年6月至2024年2月兼任甘肃省人民政府参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和商业银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并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任职资格核准。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兰州银行的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兰州银行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兰州银行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兰州银行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2023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兰州银行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能够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本人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亲自出席应出席的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
并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建议。任职期间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存在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兰州银行召开董事会5次,审议64项议案,听取和审阅19项报告;召开股东大会1次,审议16项议案,听取3项报告。本人应参加董事会5次,其中现场参会2次,书面传签3次,没有委托或缺席的情况。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兰州银行董事会下设6个专门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围绕公司战略发展、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事项发挥应有的作用,共召开会议35次,审议156项议案,听取和审阅28项报告。
本人作为风险管理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应参加委员会会议19次,实际参加会议19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
本人作为风险管理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任职以来持续关注本行风险管理及关联交易,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状况,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和议案,并通过口头和书面等方式提出意见及建议。在2023年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本人就加强信贷业务审批、强化风险控制及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出了“在业务审批过程中,应加强对潜在风险的研判,合理配置业务期限;加强对行业的分析跟踪,更好地支撑信
贷投放;建立行业信贷风险指数,强化风险控制;加强智能化信息技术的应用,将科技与业务发展更好地融合”等意见建议。根据提出的建议,兰州银行及时回复并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制定了《兰州银行信贷投放行业指导意见》,通过对信贷投向较为集中的重点行业进行分析跟踪,广泛收集行业信息及产业发展动态,研判产业发展动态对兰州银行信贷资产产生的影响,及时调整相关行业、产业整体授信政策。二是依托信贷管理系统及大数据开发风险监控模型,建立行业信贷风险指数,提升了信用风险的监测和管理水平。三是兰州银行通过推进集中作业项目建设减少柜面操作,持续强化RPA机器人流程自动化应用拓展应用场景,与第三方平台合作共建共享业务场景,深化客户场景体验、完善微信小程序应用生态,持续优化业务流程,提升线上服务能力,推动了科技与业务的深度融合。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相关情况、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相关规定的变化、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进行了沟通。
4.审议议案和投票表决情况
2023年,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同时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
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针对相关事项,本人与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人员沟通交流,并得到相关问题的及时回复,不存在事前否决的情况。
2023年,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事项均作出了客观决策,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况,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积极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与中小股东密切沟通,出席股东大会,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并高度关注监管部门、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兰州银行的评价,对中小投资者获得公司信息的及时性和公平性等情况进行监督,积极维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三)积极参加各类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各类培训,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履职能力。2023年,本人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参加由深交所、甘肃证监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及中国银行业协会等组织的全面注册制改革政策解读、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解读、公司治理讲堂活动等培训。
(四)在兰州银行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本人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职,2023年,本人在兰州银行的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20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
限于出席会议、参加培训、审阅材料、现场沟通及其他工作等。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兰州银行的独立董事,2023年,本人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所列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兰州银行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2023年,本人未发现兰州银行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违反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情形。
2023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积极主动履行职责,对重大事项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和报告,均经全体独立董事审查同意后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兰州银行共召开15次风险管理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审查了兰州银行关联交易制度修订、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等90项议题。本人通过审查上
述议案和报告中涉及关联交易的合理性、是否存在损害兰州银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是否对兰州银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等方面,对相关议案和报告发表了书面意见。通过逐笔审查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关联交易开展的目的和影响、是否存在损害兰州银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是否对兰州银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等方面,对相关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规性以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发表了书面意见。
(二)审查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兰州银行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一季度、半年度及三季度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
(三)聘用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兰州银行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续聘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兰州银行董事会及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王毅同志担任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议案。
(五)2023年兰州银行未涉及的事项。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作为兰州银行独立董事,本人能够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专委会会议,积极主动了解兰州银行的经营管理情况,认真审查各项规章制度和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和建议,做到了忠实勤勉履职。
2024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履职,并通过深入一线业务部门调研,参加兰州银行有关经营管理会议等方式,在了解兰州银行经营管理的实际状况的基础上,提供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的建议,为兰州银行的信贷审核和关联交易案提供专业的咨询。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为兰州银行扩大优质客户资源和优质项目信息,力争为兰州银行的高质量发展和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做出更多的贡献。
林柯2024年4月26日